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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收費站殺兩人搶劫運鈔車,後來被警擊斃的一名賓州退休州警,在積欠龐大的信用卡債後,於去年申請破產。
每日郵報報導,法院文件顯示,54歲的布拉格斯(Clarence Briggs)和他的妻子丹娜2015年3月申請破產時,共有31萬4615美元的債務,其中一大部分是卡債。
他們列出23萬3375美元的資產,債務包括17萬9358美元的房貸,1萬8000 多美元的學生貸款和超過1萬5000美元的個人貸款,欠國稅局2500元,以及34個信用卡帳戶積欠的7萬5000美元卡債。
布拉格斯的岳父培芮(John 彰化民間信貸Perry),無法相信警校畢業後就與女兒結婚的女婿,會如此心狼手辣。培芮說,布拉格斯是個好人,大概債務的壓力太沈重而做出傻事。
培芮說,他給布拉格斯夫婦很多錢來幫他們,但是他們債太多,不得不申請破產。夫婦兩人都愛花錢,布拉格斯愛收集槍枝,生活揮霍,不停刷信用卡。
布拉格斯1988年成為州警,2012年退休時,領走11萬2000美元,退休後每月拿5200美元退休金。他的破產申請文件稱,他在一家武器製造廠的哈利斯堡設施,擔任靶場總監。
培芮說,布拉格斯不能動用退休金,因為根據破產協彰化民間信貸議,這筆錢得用來還錢。他的帳單多,欠很多稅,行兇前幾天心情沮喪。
布拉格斯的破產律師朱利優斯(Chad Julius)表示,這對夫婦的償還計畫獲准,他們按期還款。朱利優斯稱他與布拉格斯不太熟,只見過幾次面,但他不像會犯下這種慘案的人,「我很震驚」。專訪中國工商銀行原行長、銀監會特邀顧問楊凱生
「對於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G20會議上表態住房貸款還有進一步的空間的說法, 不必過度解讀。我的理解是,沒有必要把風險看得過於嚴重。 但是也看不出現在的貨幣政策有鼓勵大量信貸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意思。 當然我是堅決不讚成房貸零首付的,這樣搞的話風險很大」
本刊記者/閔傑
伴隨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的任務推進,殭屍企業會加速退場。一方面,很多人擔心,市場出清會對銀行的信貸資產的質量提出挑戰,今年銀行業將面臨信貸風險考驗。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擔心,近期一、二線城市房價快速上漲,如果用彰化民間信貸加槓桿的方式給樓市去庫存,將會給經濟帶來巨大風險。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商銀行原行長、銀監會特邀顧問楊凱生對中國金融市場和銀行業長期保持近距離觀察。在兩會期間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對如何評估當前銀行業的風險、樓市槓桿等熱點問題,楊凱生都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中國新聞周刊: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在不斷上升,很多人為此擔心,你怎麼看待銀行業的金融風險?
楊凱生:首先,確實應該承認這幾年來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額在增加,不良貸款率也在上升,構成「雙升」,這當然不是好事。從這個角度講,中國銀行業的風險值得重視和關注是有道理的。但是我也不讚成有些人把這個問題嚴重化,以至於對中國的銀行業乃至整個中國的經濟失去信心。
為什麼這麼說?到2015年底,中國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是1.67%,與全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經濟體相比,還是比較低的。可能會有人質疑這個數字的準確性,但是大型商業銀行,包括很多中彰化民間信貸型銀行已經上市,它們的財務會計報表,不是管理層自己說了算的。特別是一些在香港上市的銀行,要由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因此簡單地說這個數字水分很大,也是需要商榷的。同時還要關注另一個概念,容易劣變為不良貸款的貸款率是3.79%,即使這兩個數字加在一起,也就是相當於當前國際上不少大銀行的實際水平。
另彰化民間信貸一方面,由於現在不良貸款率的上升和核銷力度的加大,大家都注意到了銀行業的撥備覆蓋率在下降,這是事實。但截至2015年底,中國銀行業不良貸款的撥備覆蓋率仍有181%。不良貸款的撥備和不良貸款相比,如果一塊等於一塊的話,那就是不良貸款要消耗掉撥備覆蓋率181%中的100%,但實際上在處置不良貸款的過程中,不良貸款有相當一部分還是可以收回一些的,這說明對現在還沒有暴露出來的,還沒有真正劣變成不良貸款的、潛在的質量問題,也已經有一定的抵補能力了。
光看這些還不夠,實際上還要看銀行業的資本凈額。這是衡量銀行抵禦和消化風險損失能力的最重要指標。中國銀行業的資本凈額現在是13萬億,去年的利潤總額是1.97萬億,而對應的是1.27萬億的不良貸款。由此可以看出,我們既要重視銀行的資產質量,尤其是要注意在經濟下行壓力大的時候,企業遇到的困難、市場碰到的麻煩勢必都會折射到銀行體系來,各家銀行都需要重視,不能馬虎了。但確實也沒必要像一些人說的,到了快趴下的地步,忙著把中國的銀行評級調低。當然作為評級機構,他們有自己的權力去做這樣的事情。但我也希望這樣的評級結果能更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中國新聞周刊:在去產能的過程中,對殭屍企業的認定,目前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來劃定比例。在認定標準方面,你有什麼建議?
楊凱生:所謂的殭屍企業,是對已經難以在當前的市場上生存下去、缺乏市場前景的一些企業的形象化比喻。
我的理解是指生存空間已經很小、產品不適銷對路、庫存積壓非常高,現金流基本枯竭,甚至完全失去生機和活力的企業。如何去識別和判定,根本標準還是應該讓市場來識別和判定。 市場會如何判定?企業生產的東西賣不出去,盈利能力不具備,而且不僅是賬面虧損,甚至是資不抵債,等等。市場會有一系列自然的判斷,我不太讚成人為設定標準。
另外,對所謂殭屍企業的處理,我覺得還是一句老話,積極而又慎重。既要有很大的決心,又要有細緻的措施。目前有關部門已經制定了鋼鐵和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的初步計劃,不少人認為,即使達到了這個目標,似乎市場還沒有完全出清。在一定程度上,我同意這個看法,也就是說,這兩個行業過剩的程度,可能比現在確定的數字還要更嚴重。但是,即便如此,過程也還是要慎重,要一步步來。產能過剩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堆積而成,去產能也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能實現的。在去產能過程中,要分步驟來做,這可能是比較科學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而且也並不是說把目前的產能處理完就萬事大吉了,還有很多措施要跟進,比如要嚴控新增產能,要通過一系列兼并重組的辦法來提升企業的工藝水平、技術能力,在這個過程中,要通過轉換髮展方式,提升企業生存的能力。
中國新聞周刊:出清落後產能和淘汰殭屍企業,會對銀行的信貸資產構成什麼影響?
楊凱生:這些企業退出市場,或者產能的壓縮、槓桿的下降、庫存的清空,都會對銀行的信貸資產質量提出挑戰。因為,中國的金融市場,長期以來以間接融資為主,「三去」勢必要影響企業償本付息的能力,特別是一些企業,如果完全退出市場,要破產清算的話,更是會對原來的債權人權益造成影響。這個問題要堅持兩條,第一要堅持法治原則,依法辦事。依法維護各市場主體權益。第二,要堅持市場化的改革取向,用市場化的措施、手段、方法來解決這些問題。
中國新聞周刊:上世紀90年代也出現過大批企業退出市場、職工下崗分流。和那個時候相比,今年面臨的形勢和挑戰有什麼不同?
楊凱生:今天的情況和當時比已經有很大的不同。當時的企業主要是國有企業,涉及的職工主要是國有企業職工,當時的債權人主要是國有獨資銀行,因此可以設置一套行政化方法。比如說,企業已經設定了抵押的資產,在變現之後,先用於安置職工。銀行在一定意義上放棄了優先受償權。再比如,處理銀行的不良貸款,當時成立了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按賬面原值等價收購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損失由財政來承擔。
在當時產權結構比較單一的情況下,處置這些問題所必須支付的成本,或者說企業退出市場造成的損失,最終都是由財政來負擔的,只不過是左口袋出還是右口袋出的問題,是今天出還是明天算賬的問題。這套時間換空間的方案設計,在當時取得了成效,成功地為一批企業卸下了歷史包袱,成功地讓銀行具備了財務重組乃至事後改制上市的條件,也成功地解決了一大批下崗分流職工的再就業問題。
但今天的情況已經大大不同,經濟生活中的市場化程度已大幅提升,國有獨資企業數量已經不多,過剩產能也不僅僅反映在國有企業里,銀行更是成為境內外上市的公眾公司了,股權結構已經多元化,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年一些帶有行政化、行政性色彩的措施,儘管在當時比較成功,但是今天如果簡單搬過來,可能就會有很多困難和問題。所以我認為,需要進一步細化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
中國新聞周刊:近期一、二線城市房價在快速上漲,不少人認為這與當前樓市槓桿率過高有關,你對此怎麼看?
楊凱生:各家銀行都有自己的風險管理偏好,對於信貸的流向也都有自己的要求,各家銀行也都有自己的行業信貸政策,對每個行業的信貸總量,包括房地產行業,都有把握。到目前為止,中國銀行業的住房信貸不良率仍然明顯低於平均貸款不良率,這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抵押比較紮實,抵押擔保的有效率比較高。
中國銀行業的住房信貸不良率只有0.5%,明顯低於平均貸款的不良率1.67%。不少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剩餘成數(貸款餘額比貸款所抵押房屋的市值)只有50%左右,是相對比較安全的。
對於央行行長周小川在G20會議上表態住房貸款還有進一步的空間的說法,不必過度解讀。我的理解是,沒有必要把風險看得過於嚴重。但是也看不出現在的貨幣政策有鼓勵大量信貸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意思。當然我是堅決不讚成房貸零首付的,也不讚成其他機構例如房屋中介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給購房人搞首付貸款,這也等於是零首付。這樣搞的話風險是很大的。
詳全文 楊凱生:銀行業信貸風險在上升 但不必把問題嚴重化-財經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60325/16565909.html嫁來台灣的大陸籍高姓婦人9年前買房子,因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和丈夫有卡債,把房子登記在丈夫兒子名下,丈夫去年過世後,對方發函要求高婦搬走,她憤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高婦舉證資料足以證明是借名登記,判她勝訴,亡夫兒子必須把房產過戶給她,可上訴。
高婦提告指出,她2002年9月間在大陸與林姓男子結婚,婚後來台定居,丈夫以駕駛計程車為業,夫妻因不堪租屋之苦,2007年決定購買房子,頭期款和其他相關費用約30萬元,其中10萬元是向友人何姓大陸籍女子借得,每月貸款都由她支付。
高婦說,當初買房時,因自己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且丈夫有卡債,只好把房子登記丈夫的兒子名下,沒想到在去年初丈夫過世後,對方竟發函要求她搬走,並於同年4月間一次繳清剩餘25萬多元,高婦憤而寄發存證要求反還借名登記房產未果後提告。
亡夫的兒子辯稱,房產是父親生前出資購買贈與,並不是借名登記,不過法官調查他父親當時的財務狀況,至少負債150萬元,應該無意也無力購買房產,且購買這間房子後,一直都由高婦與丈夫居住,因此法官認定是借名登記,判決高婦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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